希望是一种强大的力量,驱使人们走向更美好的未来。其中一个希望是迅速伸张正义,因为拖延正义往往等同于拒绝伸张正义。
目前,巴基斯坦最高法院有大约5.7万起案件悬而未决,另有240万起案件在全国其他法院等待裁决。据书记官长办公室称,在2024年10月28日至2025年3月7日期间,确定了27,312起案件,处理了12,109起案件,同期新提起了7,370起案件。
鉴于这些积压案件,巴基斯坦首席大法官叶海亚·阿夫里迪(Yahya Afridi)对司法改革的承诺重新燃起了希望。他的愿景集中在推动司法制度现代化,以维护公平、透明和无障碍,确保司法制度始终以公民为中心,回应诉讼当事人的需要。
据报道,作为这些改革的一部分,先进的信息技术已被纳入其中,以提高司法效率。电子宣誓书系统等举措旨在简化归档流程,减少延误并提高透明度,而案件管理系统则允许诉讼当事人和律师立即访问经过认证的副本,从而消除了人为干扰。为了进一步增进公众信任,还引入了涉及法律从业人员、诉讼当事人和民间社会的反馈机制。
然而,尽管有这些明显的改革,残酷的现实仍然没有改变- -正义仍然被推迟。多年来,案件一直在法庭上被搁置,针对不同司法管辖区的个人,往往登记了多份相同指控的第一信息报告(First Information Reports, FIRs),损害了基本权利。
在改革司法体制的努力中,首席大法官与主要利益攸关方进行了接触,包括总理、律师理事会、律师协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巴基斯坦正义运动党(PTI)代表团。讨论的重点是执行法院命令、滥用法律程序、侵犯人权和关切第26条宪法修正案的不利影响等关键问题。
关键议题还包括:对平民的军事审判、关于失踪人员的生产命令未执行、PTI律师受到的威胁、情报机构的有争议作用、影响法院独立性的司法转移等。
尽管以往的首席大法官都曾作出类似承诺,即利用科技将分处登记处与主要法院所在地连接起来,进行即时聆讯,以减少案件延误,但情况基本上没有改变。执行上的差距继续困扰着诉讼当事人和法律从业人员。
正义的核心是法治原则,法治原则与司法独立是分不开的。哈佛大学著名哲学家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将正义描述为“社会制度的第一美德,正如真理是思想体系的第一美德。”今天,正义和法治是同义词,没有严格的法律执行,基本权利就没有意义。
然而,在巴基斯坦,对宪法和法治的尊重是显而易见的。在过去两年中,最高法院的判决经常得不到执行,公民的自由在没有正当程序的情况下被剥夺。这一失败不仅暴露了司法系统的低效,而且引发了对治理的更广泛担忧。
美国第四任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曾经说过:“公民自由的本质在于,每个人在受到伤害时都有要求法律保护的权利。”政府的首要职责之一就是提供这种保护。”
不幸的是,在巴基斯坦,这一基本原则经常被违反。司法命令得不到执行,法律保护被选择性地适用。因此,人们继续根据《宪法》第184条第3款寻求最高法院的正义,该条款允许法院对侵犯基本权利的行为不予通知。
影响司法独立的最紧迫的问题之一是第26条宪法修正案,它大大改变了司法任命的权力平衡。这一修正案赋予了行政部门对司法调动和调动的更大影响力,破坏了三权分立。
法官从一个高等法院到另一个高等法院的调动现在就像达摩克利斯之剑,威胁着司法独立。那些做出不利于权势者利益裁决的法官,有可能被作为一种惩罚措施调任,从而阻碍大胆和公正的决策
除非审查第26条修正案的负面影响,否则司法改革不可能成功。一个真正独立的司法机构需要与行政部门明确分离。没有这一点,改革将仅仅停留在口头上。
对任何最高法院的真正考验在于它执行基本权利的能力。如果司法部门不能保护公民免受不公正的侵害,那么再多的技术进步或程序改进也无法恢复公众的信任。因此,要使司法改革有意义,必须从加强司法独立和法治开始。
希望是一种强大的力量,驱使人们走向更美好的未来。其中一个希望是迅速伸张正义,因为拖延正义往往等同于拒绝伸张正义。
目前,巴基斯坦最高法院有大约5.7万起案件悬而未决,另有240万起案件在全国其他法院等待裁决。据书记官长办公室称,在2024年10月28日至2025年3月7日期间,确定了27,312起案件,处理了12,109起案件,同期新提起了7,370起案件。
鉴于这些积压案件,巴基斯坦首席大法官叶海亚·阿夫里迪(Yahya Afridi)对司法改革的承诺重新燃起了希望。他的愿景集中在推动司法制度现代化,以维护公平、透明和无障碍,确保司法制度始终以公民为中心,回应诉讼当事人的需要。
据报道,作为这些改革的一部分,先进的信息技术已被纳入其中,以提高司法效率。电子宣誓书系统等举措旨在简化归档流程,减少延误并提高透明度,而案件管理系统则允许诉讼当事人和律师立即访问经过认证的副本,从而消除了人为干扰。为了进一步增进公众信任,还引入了涉及法律从业人员、诉讼当事人和民间社会的反馈机制。
然而,尽管有这些明显的改革,残酷的现实仍然没有改变- -正义仍然被推迟。多年来,案件一直在法庭上被搁置,针对不同司法管辖区的个人,往往登记了多份相同指控的第一信息报告(First Information Reports, FIRs),损害了基本权利。
在改革司法体制的努力中,首席大法官与主要利益攸关方进行了接触,包括总理、律师理事会、律师协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巴基斯坦正义运动党(PTI)代表团。讨论的重点是执行法院命令、滥用法律程序、侵犯人权和关切第26条宪法修正案的不利影响等关键问题。
关键议题还包括:对平民的军事审判、关于失踪人员的生产命令未执行、PTI律师受到的威胁、情报机构的有争议作用、影响法院独立性的司法转移等。
尽管以往的首席大法官都曾作出类似承诺,即利用科技将分处登记处与主要法院所在地连接起来,进行即时聆讯,以减少案件延误,但情况基本上没有改变。执行上的差距继续困扰着诉讼当事人和法律从业人员。
正义的核心是法治原则,法治原则与司法独立是分不开的。哈佛大学著名哲学家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将正义描述为“社会制度的第一美德,正如真理是思想体系的第一美德。”今天,正义和法治是同义词,没有严格的法律执行,基本权利就没有意义。
然而,在巴基斯坦,对宪法和法治的尊重是显而易见的。在过去两年中,最高法院的判决经常得不到执行,公民的自由在没有正当程序的情况下被剥夺。这一失败不仅暴露了司法系统的低效,而且引发了对治理的更广泛担忧。
美国第四任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曾经说过:“公民自由的本质在于,每个人在受到伤害时都有要求法律保护的权利。”政府的首要职责之一就是提供这种保护。”
不幸的是,在巴基斯坦,这一基本原则经常被违反。司法命令得不到执行,法律保护被选择性地适用。因此,人们继续根据《宪法》第184条第3款寻求最高法院的正义,该条款允许法院对侵犯基本权利的行为不予通知。
影响司法独立的最紧迫的问题之一是第26条宪法修正案,它大大改变了司法任命的权力平衡。这一修正案赋予了行政部门对司法调动和调动的更大影响力,破坏了三权分立。
法官从一个高等法院到另一个高等法院的调动现在就像达摩克利斯之剑,威胁着司法独立。那些做出不利于权势者利益裁决的法官,有可能被作为一种惩罚措施调任,从而阻碍大胆和公正的决策
除非审查第26条修正案的负面影响,否则司法改革不可能成功。一个真正独立的司法机构需要与行政部门明确分离。没有这一点,改革将仅仅停留在口头上。
对任何最高法院的真正考验在于它执行基本权利的能力。如果司法部门不能保护公民免受不公正的侵害,那么再多的技术进步或程序改进也无法恢复公众的信任。因此,要使司法改革有意义,必须从加强司法独立和法治开始。
本文来自作者[风一一]投稿,不代表章湃装修百科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m.2fof.com/zshi/202503-106349.html
评论列表(4条)
我是章湃装修百科网的签约作者“风一一”!
希望本篇文章《司法改革和司法公正》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站[章湃装修百科网]内容主要涵盖:时事资讯,生活百科,小常识,生活小窍门,家居装修知识分享
本文概览:...